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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過去真的社會大眾賦予的光環真的太大了...


我想還是要回歸到每一個人生涯規劃與個人興趣所致。


因為其實:許多職場工作就是一行有一行辛苦之處...也不能說完全是高科技業,


但是在高科技業裡,有許多是來自於無形的心理壓力,因為一來背負一般社會大眾


刻板的科技新貴期望...二來就是業界本身的許多惡性競爭不當的工作壓力條件,


使得原本可以是個人興趣與生涯規劃的工作職場環境,結果到最後都變了調...


明明是一個不可壓縮的研發時程,卻喜歡逼著工程師爆肝完成,結果呢?!爆肝完成的東西,


也只不過又造就另一批更需要爆肝的工程師來完成...A 家的東西,B 家也要幾個月趕出來...


整個高科技的職場就像戰場上永無止境的砲灰士兵...送上一批之後,又得要準備另一批砲灰。


前兩天一位畢業於新竹某國立大學的朋友跟我說:過了十幾年...他真的累了,


他想回南部種田了,但回去又怕人家說,是不是賺夠了?其實,他連一間房子都還買不起!


他真的很難過...因為已經三年公司都沒調薪了,更不用說年終獎金,結果:前幾天部門開會,


還被主管點名檢討,過去這一兩年幾乎每天都是天一亮就寫程式寫到三更半夜的...


交過幾位女朋友都因為沒時間陪而離開....(因為我都開玩笑跟他說:怎麼又換了?!)


每一次新聞有所謂高科技產品發表,現在哪一家的某某產品要創造營收了...


結果就是他們惡夢與壓力來源:規格Survey,產品規劃、做版子、寫程式等永遠有做不完的事!


原本一直幻想著年輕畢業時的夢想:想有朝一日,等賺了錢要怎樣?怎樣...


結果...夢想卻越來越遠了....聊著聊著,就跟我說到三更半夜,歲末年終的,不免令我為之難過。


原本真的很想勸他說:好了~您就放手了吧!...回南部吧,至少回去陪陪老人家,


但是一想到:這十幾年來他也只會寫程式...他回南部要如何謀生?


"寫 Linux 或Android 的...可以獨立謀生嗎?!"...


"我過完年要不要再換另一家公司試試運氣?"...


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他?!是不是也該放手不要想了?!我真的不知道...


只是心裡真的很難過,難道他這麼努力考上國立大學,也努力的把Linux 與Andriod 學起來,


這些難道都是他的錯嗎?!...怎麼原本一個很愉快的享受高科技所帶來的便利生活與快樂創造


工作的背後是有著這麼令人不忍與心酸的情事呢?!...


工作上班有人賺錢風光,有人卻是猶如螞蟻撼樹般的徒勞無功,這幾年高科技的確也是


比比皆是的案例啊。...祝福所有年輕工程師們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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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業派遣工 爆肝到令人傻眼



















勞委會昨天公布科技業派遣勞工勞動檢查結果,高達九成違反勞基法、勞保、勞退條例等相關法規。調查結果登上勞委會有史以來最「令人傻眼」的冠軍寶座,顯示科技業派遣勞工「爆肝」情形嚴重。


勞委會去年七到九月,針對七十家竹科、中科、南科及加工出口區等科技業,調查派遣人力勞動條件。調查發現,共有六十三家違法,最嚴重的是勞保、勞退高薪低報的業者多達四成。科技業派遣工「爆肝」情況嚴重,十八家業者讓派遣勞工超時工作,平均每天工作時數超過十二小時,或每月加班超過四十六小時。

調查指出,十五家業者的派遣勞工加班拿不到加班費,十二家業者不給勞工休假日。勞委會拒絕公布違法業者名單,僅表示此次檢查結果共出現一百七十九件違法情事,違法者應立即改善,並即移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處。

勞委會在民國九十八年曾進行派遣人力勞動檢查,當時違法比率高達八成七,顯見派遣勞動權益不僅沒有與時俱進,甚至在科技業還「倒退嚕」。勞委會勞資處表示,國內派遣業者水準參差不齊,調查發現規模越大的公司,違法情事相對越少。

勞資處表示,受限於行政罰法限制無法公布違法、合法派遣業者名單,在企業選擇派遣公司或勞工投入派遣業時,缺乏選擇參考資訊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,勞基法修法通過後,才能依法公布。

勞資處透露,雖然違法派遣業者名單無法公布,但往後將從政府優先採購名單中剔除,公部門採用派遣人力時,不會將曾經違法的派遣業者納入考量。只是,對私人企業而言,恐怕在修法未通過前,仍然沒有參考依據。



【2011/01/29 聯合報】



科技業想降低成本 也得顧勞工



















「這樣的情形很不合理!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副局長杜啟祥認為,可能是科技業者覺得雇用派遣員工能降低成本,加上派遣公司也想降低公司成本造成的

杜啟祥表示,公司提高競爭力和公司盈餘時,也要重視勞資關係,畢竟員工是公司資產,長久的不合理待遇,對公司也會造成反效果。

「加班拿不到加班費的情形是滿誇張的!」力晶發言人譚仲民說,國內有規模的大公司應不至於出現這種情形。他認為,有可能是派遣公司良莠不齊,合約內容不合理,員工簽訂合約時,應清楚了解內容,尤其相關法令,避免不合理待遇。

台積電發言人孫又文表示,台積電去年就把兩千多名派遣員工轉為正職,員工福利都有保障,對勞委會這次調查派遣員工的結果不甚了解,不便發言。



【2011/01/29 聯合報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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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足額進用身障者 半導體業最多



「一個工作比紅包更實際!」殘障聯盟昨天公布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十大企業名單,台積電、友達光電、聯電分占前三名。

殘盟抗議許多企業未盡社會責任,寧可繳錢了事,也不願雇用定額身心障礙者員工。

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新制前年上路,規定民營公司員工在六十七人以上,須進用百分之一身心障礙者,否則應繳納差額補助費。

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指出,許多企業寧可繳錢,也不雇用身障員工,在他們統計的名單中,台積電排行第一,不足人數近兩百人,光去年繳的差額補助費就高達新台幣四千多萬。

殘盟公布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十大企業依序為:台積電、友達光電、聯電、奇美電南科分公司、三商美邦人壽、力晶科技、力成科技、南茂科技、日月光半導體中壢分公司、旺宏電。

王幼玲表示,上榜名單多為半導體業,但同業中的京元電和茂德卻可達到全額進用,其他產業如華航、統一超商也達到足額進用,可見事在人為。

立委黃淑英呼籲,勞委會應積極輔導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,政府也應限制五大基金(郵匯儲金、勞保基金、勞退基金、國民年金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)不得投資未足額進用、未善盡社會責任企業的上市櫃股票。

她建議,金管會是企業年報的主管機關,應要求公司將每年繳的差額補助費列入財務報表,供投資人參考。

伊甸社福基金會職訓就輔中心主任游偉嫣說,企業若想尋求身障員工,伊甸可提供就業輔導員,全程陪同身障朋友面試、熟悉職場環境及人際互動,也可代企業申請超額進用獎勵金。


【2011/01/29 聯合報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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